第(3/3)页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着纵火犯冲过去。 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 以林默的性子,他绝不可能坐以待毙。 你杀我, 我也得从你身上咬下一口肉。 可惜壮志雄心,奈何只有孩童之力。 砖头只能勉强举起来, 砸不到对方腰部向上的位置,那就只能朝着下面来。 砸到对方脚上。 应该很疼,因为对方惨叫一声。 但下一刻,林默就被一脚踹开。 那简直是天旋地转,林默险些被踹的背过气去。 反应过来抬头去看,邻居阿姨已经死在了对方刀下。 那人看了地上的林默一眼,冷笑一声, 将油桶打开,汽油浇了林默一身,然后拿出了打火机,点着。 重新睁开眼, 林默依旧是继续执行他的计划。 但是这一次他将计划作出了调整。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劣势,这一点不假;但同样,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优势。 那就是非常容易让对方忽视。 按理说,上一次砖头是砸不到对方的。 但因为轻敌,或者说对方的第一目标并不是林默,所以才能让林默用砖头偷袭成功。 既然如此,那就用更致命的武器攻击。 例如,水果刀! 这屋子里就有一把,林默之前见过,就在前面一个抽屉里。 从抽屉里拿出来看了看。 质地非常一般,也不锋利,但如果用刺击,捅破皮肤和肌肉还是很容易的。 用上一次的方法,林默再一次成功的见到了那个纵火犯。 这一次和之前的过程几乎一样,但不一样的是,林默手里反握着刀,藏在袖口里,他在寻找机会。 机会这种东西,大都是稍瞬即逝。 重点就是看能不能把握住。 林默这次把握住了。 在最佳攻击机会出现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动了,几乎榨干了这个5岁小孩所有的潜力往前冲。 看准时机,手腕一扭,刀尖朝前,一刀就刺入了对方的脖子。 这个时机,是对方弯腰的那一瞬间。 林默抓的非常好。 水果刀全部刺入,直至刀柄。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