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应该是回忆到什么恐怖的事情。 “那个人皮只剩下一个脑袋,内脏都空了,可他居然还活着。他是上一任饭馆老板,他跟我说,他要死了,问我要不要继承这一家店。好处是以后不用担心被人追杀,因为饭馆老板属于旧货巷的一部分,可以安然无恙的活六个月。而代价是,无法离开这里,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这里的诅咒吃掉一个内脏,等到内脏被吃空了,就会死。” 林默听到这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许阳的身体。 对方的肚子,的确很扁,是那种不正常的扁,仿佛肚子里内脏少了几个。 怪不得许阳得坐在轮椅上。 因为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所以,你选择了当老板!”林默说了一句。 许阳说:“我当时没有选择,如果不继承这一家店,我立刻就会死,当时我买不起任何食物,那就不能待在店里,而外面,是追杀我的狼群……” 林默能想到当时对方的那种绝望。 的确,一个是立刻死,一个是多活六个月再死。 只要是正常人,基本上都会选择后者。 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林默没说话,主要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阳情绪恢复了一些,可能经历这么多事情,他早已经想开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能再活三个多月,也算是赚到了。” 林默想了想道:“不满你说,我今天刚到,虽然知道旧货巷的规矩,但还有很多东西不懂,你现在这个情况,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吗?我可以帮你。” 如果有可能,林默还是愿意帮助这个总局的同事。 档案里,许阳也是有家人的,有老婆孩子。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他是不可或缺的。 少了这个顶梁柱,说不定这个家就散了。 “没有,成为饭馆老板后,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实际上,和我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就像是当铺老板,又像是旅馆老板……他们都是和我一样,走投无路的人。”许阳一笑:“我在想,或许我当时不应该答应继承这一家店,或许,我出去拼杀一场,可以逃出生天,那样,至少还有离开这个鬼地方的可能。” 讲到这里,许阳指了指桌子上林默一口都没喝的茶:“你喝吧,我没有动手脚,别说我没这个心思,就算有,旧货巷的规矩也不允许,无论这里任何店铺的老板,都必须保持绝对的中立,一切按照规矩办事,违反了,我们也会被旧货巷惩罚。而其中一项规矩,就是不准攻击你们。” 林默笑了,这才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还别说,他还真的挺渴。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