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无可奉告!-《我怎么就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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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啊!书上都这么说的!”

    “少特么看点儿‘霸道总裁’好吧,那是犯法的我跟你讲。”

    还壁咚?还强吻?

    人家一个妖妖灵我特么就进局子里喝茶了。

    更狠点儿的,人家给老爹打个电话,自己就特么要被沉江了。

    自己在江底又没海景房。

    “不是,等会儿人家媒体采访你的时候肯定会问啊,那你能怎么说?”

    方别没好气道:“媒体就是喜欢听风就是雨,跟他们说无可奉告!”

    ............

    “方导,您被曝光昨夜去药店买药。您到底是给谁买的?是给您那位神秘的女朋友买的吗?杨钰今天在微博上也说很仰慕您,那到底谁才是您的女朋友?”

    下午三点,方沐公司二楼的阳台上,坐在方别对面的女记者李静冉问出了这个问题。

    她就是昨天晚上方别在药店遇到的那个姑娘。

    很明显,那条微博就是她发的。

    你们媒体都这么八卦?而且就是你把消息捅出去的吧!职业道德呢?亏我刚才还给你签了名合了影。话说你一个记者为什么会出现在半夜的药店里?而且还是店员?那药店是特么你们家开的吧......方别扯扯嘴角,勉强露出一个微笑:“其实,我还单身。昨晚买的东西是为下部电影做的准备工作。我下部电影拍的是登山者的故事,那是一部文艺片。”

    哼——!

    苏大小姐心情忽然很不美丽,她冷着脸甩手离开了阳台。

    不远处刘芒眼神茫然,喃喃自语:

    “不是《光的影》吗?什么时候说要拍登山了......”

    方别微微一笑。

    这样直接撇清了嫌疑,同时还降低了大众对他下部电影的预期。

    登山?还是文艺片?

    谁爱看?啊?谁爱看?

    我方某人可真特么是个天才!

    ps:毕竟是都市嘛,除了拍电影之外也会有别的事情。

    比如谈个恋爱,谈个恋爱啦什么的。

    毕竟我不想单纯搞成“拍电影——上映反应——打脸爆发——观众反馈——票房——拍电影——上映反映”这样无限循环。

    那也太机械化了吧。。。

    而且也不会光拍电影的,主角也会搞其他事情,不过肯定是跟娱乐圈有关,毕竟我这也不是写商业的。

    而且别忘了简介上有一条是“梦想成为大明星的逃家富二代大小姐”。。。

    你们懂的。

    主角要火,必须是全方位的火啊。

    我会把他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顺便求个推荐票~

    20号之后我就不再看群了,到时候闭关码字,争取上架之后开始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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