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虽然跟除了小富之外的其他几人语言不通,但大家毕竟一起在夜总会被警察抓过,所以混熟之后他也知道了这几个人的情况。 这四位老兄都是好莱坞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但都不是穷人。 富兰克林的父母以前是挺有名的演员,在过世前给他留了一栋比佛利山庄的别墅。 不过因为维护费太高的原因,他在演戏之余还开了家卖车行卖卖二手车。 拉玛不太清楚。 麦克跟崔佛据说是做国际贸易的,他俩还有其他不少产业。 比如之前几人被抓的那个夜总会,据说就是崔佛的产业。 我跟着这尼格尔来的。他指了指高个瘦子拉玛,过会儿他要上台唱歌,他是奥斯卡邀请的演出嘉宾,我们跟着他来看看热闹。 与富兰克林他们三个人不同,拉玛这个演员纯属业余,他的本职是一个说唱歌手。 他跟富兰克林是一个街区的发小。 hey,man!叽里呱啦咕噜...... 他跟方别碰了碰拳头,然后说了一堆节奏感极强的话。 但方别只听懂了前两个单词。 拉玛说很高兴认识你,之前大家一起去夜店混过,他认了你这个兄弟。富兰克林做出翻译,尔后他耸耸肩,你别介意,这尼格尔就是个单细胞蠢蛋。不过他是个好人。 bryi,你是导演的话......难道你拍的片子入选了最佳外语片? 嗯哼,除了最佳外语片之外还有最佳摄影最佳美工最佳音乐最佳剪辑最佳服装设计最佳化妆最佳特效。方别撇了撇嘴,不过大概率是陪跑,我就是来凑个热闹罢了。你也懂的。 这已经很厉害了兄弟!富兰克林却来了兴趣,有没有兴趣来好莱坞发展?咱们一起拍电影! 好莱坞?我来好莱坞拍啥?《三个男人与狗》吗? 方别摇摇头:不了吧,其实我下部电影要拍文艺片,如果扑街的话我可能就转行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压低了声音,还偷偷看了苏沐凛一样。 不过苏大小姐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的主持人吸引走了,估计也没听见。 富兰克林难掩失望之色。 方别要是来好莱坞混就好了,他那三个朋友都不是什么正常人,好不容易能碰到个正常人,他还是想跟方别一起玩儿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