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四百三十四章 条件艰苦了点-《佣兵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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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待了时间也不短,梁栋有时候也会去靶场打上几枪过过瘾,而在美国最常见的步枪就是aR枪族,于是梁栋对于m4这个型号的民用版步枪非常熟悉,所以他就选了一把hk416作为主用武器。
其实在山地战之中很少有接近到二三百米才开枪的机会,所以山地上用7.62口径的步枪更合适,撒旦不少人就换成了hk417或者scaR-h,但是呢,梁栋的主要任务是做饭,虽然他防弹衣不离身,步枪不下肩,但背着7.62口径的步枪就太累赘了,于是也就一直把hk416用了下来。
枪,是5.56毫米的突击步枪,离远了没什么鸟用,子弹,梁栋身上只有四个弹匣,加上枪上的一个弹匣,一共也只有五个弹匣15o子弹。
手枪没有,手榴弹没有,枪上也没有瞄准镜,夜视仪也没带,大白天出门谁带那个,满身上下和作战有关的东西,也就是一把枪外加一个对讲机,除此之外梁栋连把刀都没有。
比起武器上太少带来的劣势,梁栋更加郁闷的是他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袍子,虽然说防弹背心罩在了白袍里面,但头上却连头盔都没有只是一顶格子头巾,唯一让他觉得习惯而且熟悉的,也就是脚上的一双靴子了。
没有望远镜让梁栋觉得特别不方便,看着前面山上影影绰绰偶尔露出来一个的人影,梁栋隔着头巾在脑袋上狠狠的抓了两把之后,低声道:“恁娘!这能干啥?”
唯一的优势,可能就是正在激战的敌人还没现从远处蹔摸过来的梁栋,但是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袍子,梁栋觉得自己没被现要么是敌人瞎了眼,要么是敌人看见他了却不想搭理他,要么就是敌人真的没注意到他,不过只要他继续靠近,那他就一定会被现的。
如果是高扬在这里,肯定在一千米的距离上就开始射击了,从背后打敌人个措手不及也能起到些解围和拖延时间的作用,但是梁栋既没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枪啊。
“艰苦奋斗是我军的优秀传统,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也要上!恁娘,拼了!”
梁栋又躲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然后他飞快的脱下了自己的白袍子,把白袍子放在了地上使劲儿磨擦,不管是石头粉末还是泥土使劲往白袍上招呼。
想把白袍子变成黑的不可能,但是很快白袍子就变成了灰黑色,离远了一看,其实伪装效果倒还是不错,至于比起白色长袍来那伪装效果更是强到天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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