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三十四章 细节决定成败-《佣兵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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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相差很大,气温自然也会有很大的差距,高扬他们在亚热带地区,马上就得去温带地区,而现在正是阿勒颇的寒冷季节,这衣服肯定是得换了。
小唐尼一直在等着高扬,等和高扬在小餐厅里坐下之后,高扬直接道:“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一切准备就绪,不过东西没有送到这里来,往海上送时间太慢,等你们到达土耳其的时候接东西就行。”
作为佣兵经纪人,必须对军备有足够的熟悉程度才行,这其中,包括衣服乃至袜子内衣之类的细节,经纪人都得考虑到。
武器,雇佣兵会自备,但衣服之类的东西,经纪人得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任务选择不同的服装,还要考虑到使用者的习惯问题,总之,经纪人就像保姆,要为雇佣兵量身准备从头到脚的一切准备。
高扬点了点头,道:“这次我们穿什么?”
小唐尼拿出了一个小本,照着本子念道:“这次你们是以类似pmc身份作伪装去叙利亚,所以迷彩服是不能穿的,我为你们准备了卡其400色的作战服,cp公司的g3fieldpant裤子,以及……”
高扬摆了摆手,道:“我知道是卡其色的衣服就行了,你说的型号我也不太懂,靴子是什么?”
之所以对衣服颜色还这么认真,因为pmc基本上是不穿迷彩服的。
雇佣兵和属于民间公司性质,一般担任防卫和后勤之类工作的pmc还不太相同,所以作为雇佣兵,是根据需要来选择服装的,比如到丛林地区,就会穿丛林迷彩,到沙漠地区,就会传沙漠迷彩,但是到城市地区,又是阿勒颇这种各种势力大杂烩的城市里,就肯定不会穿迷彩了,而是和pmc一样,穿明显不是军服的衣服。
两军交战的时候,军服尤其是迷彩服是敌我识别最主要的方式,pmc主要责任不是作战,必然不会穿迷彩服来袭吸引仇恨。
别管穿的是不是交战双方其中一方的迷彩服,就算色彩和图案与交战方完全不同,可迷彩服也还是太高调了,打急了眼的士兵看到有人穿着迷彩服,而且和自己穿的还不一样,你说他是会确认那是敌人的迷彩服之后再开枪,还是只要看到和他穿的不一样就直接开打。
还有,穿着迷彩服打了败仗想跑的话,还得想办法脱了迷彩服才行,而穿着一身普通衣服,只需要把枪一扔就能躲到平民人群里,所以,pmc极少有穿迷彩服的时候。
高扬他们这次去的阿勒颇多方势力混杂,各方势力除了政府军也没有统一的制服,又是城市作战,穿迷彩服也不会有好的伪装效果,穿普通衣服还更容易隐藏自己,所以,当然要和pmc一样选择方便在战斗,却绝不会被误认为是军人的衣服来穿了。
说过了衣服,小唐尼看着他的本子道:“靴子还是丹纳,执法者系列的,avs作战背心配备三级防弹插板,fast头盔,我必须确认一下,你确定这次不用准备重型防弹衣了吗?”
高扬摇了摇头,道:“这次的任务,完全不适合穿重型防弹衣,不过我们会带上的,现在穿的这身就行,不过我想重型防弹衣能用上的可能性相当的小,所以不必另行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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